(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布魯塞爾31日專電)為避免歐盟將對台灣的漁業警告從黃牌升高為紅牌,行政院積極修訂3項與漁業相關法規,修法進度與執法情況等資料也已送交歐盟。歐盟將展開審查,最快數日內會有結論。

歐盟執行委員會去年10月1日以台灣非法捕撈行為違反「非法、未報告及未受規範漁業捕撈規範」(IUUfishing),缺乏有效監督、控管與遠程漁船監管機制,以及未遵守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(RFMO)義務為由,對台灣發出漁業黃牌警告,並限期6個月內改善,否則將列為不合作國家,可能因此祭出漁業貿易制裁。該期限今天到期。

因應歐盟黃牌危機,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「遠洋漁業條例」草案、「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」修正草案及「漁業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其中權宜船不例外,累犯罰新台幣4500萬元,並送立法院提案修法。

相關人士私下透露,台灣對歐盟這項警告相當重視,過去幾個月裡,也陸續向歐盟執委會遞交修法進度、執法現況等相關資料,向歐盟說明中華民國政府在打擊漁業非法捕撈上的努力。

在今天期限截止後,歐盟執委會將召開會議,針對台灣提出的各項改善措施與進度進行審查,最快4月初就會有結論。

歐盟的遠洋漁業黃牌警告可分為3個階段。第一階段期限為3月底,第二階段期限為9月底,第三階段期限為明年3月底。若在期限內仍未通過歐盟審查,歐盟將發出紅牌警告,並進行貿易制裁。

農委會預估,雖然台灣遠洋漁業銷往歐洲的比重不大,但若是美國與日本等其他國家跟進採取貿易制裁,台灣的遠洋漁業將受重挫。10503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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